邻里纠纷解决的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和睦,更关系到整个社区的和谐稳定。近日,离石区人民法院刘志斌团队深入案涉纠纷现场,通过悉心调解,圆满解决一起邻里间排除妨害的案件。
刘某某等18人欲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某小区11号楼加装电梯,并召开了业主会议、联合审查会议,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公告等程序,于去年7月10日正式开工,但开工仅一天,一楼业主就把车停放在施工现场并阻碍施工,经多次协商未果,18人遂到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法官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且考虑到该案将影响到其他单元楼加装电梯的情况,为妥善化解邻里纠纷,大力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刘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赶往该小区就地审理该案。他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开庭前极力与被告沟通,了解到原、被告既是多年的同事又是上下层的邻居,结合同事情、邻里亲,积极引导、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
最后,刘志斌团队就社区群众提出的民间借贷、婚姻关系等问题一一进行了答疑解惑,群众对此次巡回调解赞不绝口,本案其中一名原告激动地说,“刘法官,说得真对了!”。
现场调解是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之一,既能够全面掌握案涉纠纷的整体情况,又能通过现场办理案件,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接触法律、了解法律,“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还有利于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下一步,该院将跳出办案的传统思维模式,推进现场办公下基层,推进“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