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瑞) 2月21日,岚县公安局东村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名轻生女子。
2月21日15时许,东村派出所接到岚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公园有人跳河,请求处理。”接警后,东村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赶到现场后,发现桥下有一女子郭某正在冰面上,危急时刻,民警立即进行分工,一组人员联系急救做好紧急救护准备,另一组人员对郭某进行情绪安抚。因郭某不配合民警救助工作,东村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联系应急管理局使用急救车将郭某从桥下吊起。16时53分,郭某在派出所民辅警和其丈夫刘某搀扶下坐上警车。16时56分,郭某被送往岚县人民医院救治。
经了解,郭某因家庭矛盾倍感压力,遂产生轻生的念头。目前,郭某无其他大碍。通过东村派出所民警对刘某和郭某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怕不已,刘某也表示自己会照顾好郭某,同郭某好好生活。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东村派出所坚持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不断践行枫桥派出所经验,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