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保护林草资源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清明祭祀、“五一”节日和春耕生产等因素影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保护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筑牢“防火墙”。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走在森林草原防火最前列,主动做好森林防火“守护员”。积极响应号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同时要自觉争当森林草原防火的义务传播者,让森林草原防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全民的自觉行动,共筑群防群控“防火墙”。
二、倡导文明祭扫,树立绿色祭祀新风。
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习俗,避免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纪念、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绿色环保的祭扫形式,把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良好家风相结合,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三、争当防火宣传员,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从我做起,人人争当防火宣传员,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向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科学防灭火知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提醒监护人采取有效措施管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员。
四、自觉遵守规定,减少火灾隐患。
火源不入山,林草保平安。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森林草原防火检查。自觉遵守当地封山禁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及周边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烧垃圾,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秸杆等农事活动。主动抵制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好护林防火的践行者。
五、积极参与防火,牢记安全第一。
积极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当地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进行报告,为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同时也要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扑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时要时刻注意确保自身安全。吕梁市火情报警电话:12119、8296700、8296739。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拒绝林区野外用火,防患于未“燃”,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