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经济

检徽映照绿野 春日送法护企

“汾州核桃”的法治春耕

□ 本报记者 刘少伟

“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作为‘汾州核桃’地理标志的使用单位,在今后经营过程中继续合规、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马一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马一芳表示。

近日,在各地春播春耕的热潮中,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山西马一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针对“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保护的入企走访活动,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擦亮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招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汾州核桃,作为吕梁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以其个大、皮薄、肉厚、仁色浅、香脆可口等特性而闻名。这一地理标志产品,产自吕梁山东麓的黄土丘陵地带,北纬37°左右,海拔介于700至1300米之间。汾阳市得益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历史悠久、品质卓越的核桃,拥有超过2000年的核桃种植历史。2008年9月,汾州核桃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其保护范围涵盖汾阳市的栗家庄镇、石庄镇、杨家庄镇等多个区域。

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深入生产基地、展示及销售场所,实地查看了核桃系列产品,详细了解该企业在核桃种植销售、品质提升、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关于服务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探讨交流了当前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中存在的困难。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企业参加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汾阳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研究解决地理标志保护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地理标志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做好“汾州核桃”的品牌宣传保护工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集企业法治需求,实化细化各项服务保障举措,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为促进地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申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