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孝义市检察院让法律之光温暖基层

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日前,孝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办案干警在办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成功协助救助申请人取得家庭困难证明,生动践行了“我把群众当亲人”的检察理念。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移送的一条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后,经了解,案件被害人王某某系未成年人,一岁时父母离异,由于年幼无知,不幸发生被性侵案件。案件的发生给被害人及家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难。经过认真审查,该院承办干警认为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申请人准备申请救助材料过程中,有关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却一直未能提供。经向申请人了解,在其前往所在社区、街道开具时,因其所涉案件无法向社区工作人员诉说,加之所涉社区、街道人事变动,新任工作人员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缺乏了解,使得当事人多次前往也未能取得困难证明材料,救助程序一度陷入停滞。

针对这一情况,孝义市检察院办案干警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根据《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能动履职,主动对接,亲赴相关街道、社区为救助申请人办理了所需的困难证明材料,并借此契机向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精髓和申请流程,有效打通了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堵点,实现了既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又将法律知识送到基层的双重目标,让法律之光温暖了基层,照亮了求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