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最高补贴1万元!

我市从6月21日起启动汽车促消费活动

本报讯 (记者 高茜) 记者从6月19日举办的吕梁市2024年汽车促消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6月21日-6月30日,我市开展2024年汽车促消费活动,全市51户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在享受企业自身让利促销活动和政府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分三档标准享受补贴: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35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45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6000元/辆;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55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7000元/辆。此购车补贴由参与活动企业与消费者在购车上直接兑现。

发布会上,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对近期发布的吕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解读。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置换更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山西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我市购买、省内上户的乘用车,补贴2000元。个人消费者购买一辆新车只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两类补贴申领方式不同。报废更新补贴即日起即可申报,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上述材料均需在补贴实施期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置换更新补贴由各县(市、区)具体实施,拟申请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补贴受理县(市、区)(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提交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