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汾阳市召开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会议对2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汾阳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中队1个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体验感、获得感和生活安全感、幸福感,促进平安汾阳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宣读了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分别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议要求,汾阳市上下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物事迹,形成人人赞扬见义勇为、支持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要大力褒奖见义勇为英雄,不断完善见义勇为奖励保障机制。切实落实见义勇为各项奖励保障政策、切实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力度;要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的榜样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着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努力赢得广泛、可靠、牢固的群众基础。要牢牢把握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群众工作新特点,广泛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着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整体合力,全力推进平安汾阳建设。
会议强调,汾阳市上下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精神。各媒体平台要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汾阳市各镇、街道发现见义勇为行为要及时上报,基层派出所要及时调查取证并向汾阳市公安局报告认定;要持续平安建设正能量,唱响见义勇为正气歌。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保护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积极性,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平安建设,共同谱写新时代平安汾阳、法治汾阳、和谐汾阳、文明汾阳的现代化新篇章。 (文/侯超 图/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