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近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业务我来讲”第六讲,邀请第三检察部陈彦军检察官以《民法典》49大亮点解读为主题,为全体检察人员进行深入讲解。
“检察业务我来讲”业务讲堂是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干警上讲台分享业务经验,实现知识交流与互助提升,充分发挥“检察官教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营造了浓厚的互学互帮、争先创优的学习氛围,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次主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保护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讲解过程中,陈彦军结合自身丰富的民事检察工作经验,对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亮点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着重介绍了《民法典》中规定的胎儿权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调、居住权、个人信息保护、离婚冷静期、继承权的行使、高空抛物罪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以社会热点案例为载体,进行了生动具体的阐释,使内容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据悉,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完善和优化检察人员的知识体系和办案理念,依法、精准、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