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瑜) “十四五”发展关键期,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建设法治吕梁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任务,依法能动履职,更加自觉服务法治吕梁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有效保驾护航。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吕梁建设。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2023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94件2918人,起诉2730件3639人。坚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审查起诉6件24人。
开展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权益,孝义市检察院办理的董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加强军地协作查处假军车、假军牌车20余起,入选最高检涉军典型案例。依法惩治各类毒品犯罪,审查起诉31件38人,探索研究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会签《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与量刑规则》,提高毒品案件办理质量。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批准逮捕145件187人。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开展取证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件29人,提起公诉3件33人。
受理三大重点行业领域(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领域)提请逮捕51件,批捕18件22人,受理审查起诉37件53人,提起公诉20件27人。针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制发检察建议5份。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33件56人,起诉20件35人。离石区检察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加油站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收取加油费、未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消除加油站安全隐患。
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共同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局面。深化“汾酒”品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的“样本”打造,建立区域协作办案机制,配套制定立案追诉标准,努力实现全方位打击、全链条保护。汾阳市检察院出台《服务杏花村汾酒专业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从严惩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制定多项举措,助力企业有序发展。
深化检企良性互动,与市、区工商联及离石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入企普法讲座集中宣传月活动,两级院组织领导干部入企走访70余次,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严格把控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适用范围和要求,规范适用“检察建议”和“合规监管”两种模式,办理适用合规整改案件7件,促进涉案企业在全面整改合规后走上依法经营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