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把“特”管好

——我市推选乡村振兴文化特派员启示之三

□ 冯海砚

文化特派员,其核心在于“特”和“派”。要想让特派员把其自身作用和优势发挥到最大限,关键是要处理好“特”和“派”的关系,说白了就是要在怎么去管,怎么样管上下功夫。

当下,结合吕梁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实际和需要,重点要做的是紧扣乡村文化建设难点堵点,聚焦满足群众所需、抓好跟踪培育、建强工作体系,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文化特派员工作落地见效。

聚焦满足群众所需,这就要求有关人员在人岗匹配方面,做到底清数明,既要摸清楚基层文化需求,更要根据需要要求每一位文化特派员在服务期内,重点聚焦需求开展服务工作,通过宣讲、项目,以及公益活动等,推进文化对乡村振兴的促动、推动;抓好跟踪培育,就是要做到文化特派员自我管理和组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把日常工作考勤做活做实,并通过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总结等制度建设,严格管理,锻造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有站位、有情怀、有能力的文化特派员队伍。也可以试着将乡村振兴文化特派员与农村驻村帮扶人员、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统一管理、灵活管理,引导文化特派员与乡镇宣传委员、文化站站长等当地文化队伍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建强工作体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或者说是在取得一定成效后,构建市县乡三级协同、分级管理的管理体系,市级负责市域内统筹协调工作,县乡两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必要的服务保障机制,为文化特派员购买保险,属地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服务,进一步支持文化特派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