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广告

关于督促被扣留逾期未处理车辆驾驶人尽快接受处理领取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4月1日,因涉嫌道路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被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且至今未接受处理仍滞留停车场车辆的驾驶人及其管理人、所有人,请携带有关合法有效手续尽快到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并领取车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或者不前去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依法处理。 详细清单在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交警大队大门口公示栏公布。 特此公告。

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