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梁市妇联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中开展“巾帼引领新风尚 移风易俗作表率”的活动通知》,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安排部署,推动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在移风易俗中发挥独特作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引领服务联系职能,通过广大妇女干部示范带动,为革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炫富攀比、铺张浪费、随礼泛滥等歪风陋习,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形成全市移风易俗浓厚氛围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通知指出,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妇联组织带动、妇联干部带头,走在前做示范,争做移风易俗先行者。要广泛开展宣传、组建队伍宣讲,进万家普新风,真做移风易俗倡导者。要用淳正家风引导、培树典型引领,正家风树典型,勇做移风易俗培树者。要创新举措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勇担当汇合力,善做移风易俗推动者。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各级妇联组织要成立移风易俗活动专班,妇联主席要认真履行好移风易俗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任务图、时间表、优先序,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带动广泛参与。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群众,加大对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妇联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对移风易俗先进妇女和家庭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形成移风易俗良好氛围。要加强调研指导,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移风易俗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参与推进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推动移风易俗在全市蔚然成风。
(李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