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窗窗,男,身份证号码:142327********1719。
因你2024年9月、10月连续旷工58天以上,至今未上班且联系不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及《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8条规定,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相关解除文件于2024年10月28日邮寄到山西省柳林县穆村镇杨家坪村东区134号,联系电话:18303518423,现予以公告。
公告后30日内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501联系,并领取相关解除文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至此你个人产生的一切业务活动与本企业没有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你自己承担。
特此公告!
顺祝商祺!
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