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专刊

市教育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市教育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走进吕梁一中,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共同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吕梁一中法治副校长、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海生宣讲法治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宏致辞,市检察院“沐春未检”法治宣讲团进行系列法治宣讲活动。

吕梁一中大礼堂,座无虚席,全校1000多名师生参加活动。

宣讲活动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紧密结合青少年生活实际的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思辨、认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宣讲前的法治快闪暖场活动,气氛热烈,同学们争相抢要宣传资料、抢答法律问题。

“未成年人可不可以单独住酒店”,宣讲检察官结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际,提出了如刑事责任年龄的校园欺凌的防治、沉迷网络制度、性侵犯罪的误区等许多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为时半个小时的抢答互动,有30多名同学争相参与。同学们流利正确的回答,彰显吕梁一中法治教育基础扎实。

市检察院“沐春未检”法治宣讲团成员张丽作了题为“拒绝陷阱”的宣讲报告,从性侵犯罪的总体情况、性侵犯罪的六大误区、遇到性侵犯罪应该怎么办三个方面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范海生在宣讲中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承担着重要职责。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推出了“沐春未检”品牌,设计了品牌形象和“沐春”吉祥物卡通形象,通过“沐春未检”宣讲团、“沐春未检”专栏等方式,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沐春”犯罪预防工作。三年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的三届未成年人检察案例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学校的法治教育形式越来越丰富,效果越来越明显,中阳一中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日常课程,荣获了2023年山西省平安校园。

范海生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成长中,多看、多学、多思考,深刻认识感悟这些年国家高速发展的光辉历程,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接班人。希望同学们领悟两点,一是要学而信,通过法治教育形成一个基本的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走出了一条成功路子,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二是要信而行,树立牢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学习法律,提升法治意识,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形成法治思维,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张卫宏在致辞中希望,吕梁一中及全市各学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让学生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开展好“宪法晨读”活动,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培养和增强同学们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要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将依法治校理念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