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县域·方山

方山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 12月4日,方山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方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峰,副主任任恩亮、常云录、李文铭、宋小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辛建文,副县长李玉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白智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永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债务管理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县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病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工信和科技局、司法局、水利局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问答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秦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

秦峰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立足岗位,强化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要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身份,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决不辜负人民重托,为方山县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就进一步做好县人大工作,秦峰指出,一要加强学习能力。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直接决定履职能力。当下亟需不断地强化学习,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想、学会使用法律语言,才能更好地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二要依法履职,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从会议审议内容质量入手,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做好对相关部门工作的日常监督外,严把“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的相关材料质量关,无论从内容,还是格式方面都要进一步提升,才能切实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高质量圆满进行。

(李先先 薛书婷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