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暖心救助不停步

——岚县人民检察院聚合力做精做细“民心工程”小记

□ 本报记者 王洋

近年来,岚县人民检察院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深度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可感可知的“控申为民”服务,以四项有力举措为司法救助工作赋能增效,搭建起司法救助的暖心桥梁,切实守护特殊群体权益,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部门联动,凝聚救助合力。岚县人民检察院深知此理,积极整合内部资源,构建全院一体化工作模式。通过优化救助线索移送流程,保障潜在救助线索无一遗漏。同时,借助司法救助监督模型,精准锁定重点案件与人群,拓宽案源渠道。对外,该院与乡村振兴局、妇联、团委、残联等单位紧密协作,构建常态化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机制,凝聚多元救助合力。近三年来,通过跨部门联动,成功办理困难人群司法救助52件55人。

在办理董某某失火案时,该院发现案件受害人较多、损失较大,董某某无力赔偿,且受害人均为农村居住人员,一场大火可能让他们的生活陷入绝境。为此,办案团队走访了涉及的3个村委,结合乡村振兴局相关信息,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及时发放救助金,为这些受灾群众送去了“及时雨”。

开辟通道,力求应救尽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救助“绿色通道”,是岚县人民检察院的又一暖心举措。该院建立救助快速办理机制,将困难妇女儿童、脱贫监测户、残疾人等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对于此类案件,简化办事程序,确保救助无延误、全覆盖。针对有行动困难、急需救助等特殊情况的重点案件当事人,该院更是安排专人负责,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减少他们的跑办次数,真正做到及时救助、应救尽救,让处于困境中的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3年来,该院针对困难人群共上门办理8件8人,第一时间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在梁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中,3人的父亲因交通事故身亡,一夜之间全家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案件受理后,该院干警迅速行动,主动上门到被害人所在村委,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并深入其所在学校了解情况。确定3名未成年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为被害人解了燃眉之急。

综合履职,构建多元体系。岚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综合履职,无缝对接司法与社会救助,探索救助质效的最优解。通过完善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座谈交流、联合行动、带案走访等形式深度融合。

在物质援助基础上,更关注受助者心理健康与生活情况。采取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带来的心理阴影;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为孩子的未来保驾护航;提供就业帮扶,让家庭有重新站起来的希望。这种全方位的救助模式,如同编织了一张立体化的救助网络,为受助者提供方方面面的支持,切实构建了全方位救助格局。

在办理赵某某未成年司法救助案时,该院携手团县委开展精准结对帮扶,将赵某某纳入山西工程受助学生名单。一系列行动,切实帮助赵某某走出困境,展现出多元救助的优势。

跟进回访,实现长效常态。“一次救助,持续守护”,这是岚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的承诺。通过实地走访与电话沟通,对办理的6起案件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深入了解救助金使用效果与生活现状。

针对救助人员仍然生活困难的,该院积极履行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为有就业需求的被救助者联系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为因病致贫的家庭争取医疗救助等后续支持,将司法救助从“一次性”转化为“常态化”关怀。通过多方努力,极大地改善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处境,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真正实现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用检察力量描绘人民幸福生活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