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娟娟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方山县积翠镇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一系列举措,有效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
提升民主决策水平
农村集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事务管理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重大资产处置、重要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乡镇相关部门报告,说明事项详情、金额、预期影响等,便于镇党委、政府实施监管指导,保障了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农民的权益,促进了农村事务的有序健康发展。
积翠镇的村集体大额资金支出,依额度分级上报:5千至1万元向包村干部报告;1万至3万元向包村干部、包片领导报告;3万元以上向镇长报告,涉及脱贫帮扶资金的,还需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报告,且由村支书、村主任、报账员、村务监督员联签审核。涉及村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对外承包、租赁、出让等,根据实际面积、处置金额作出详细报告,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和镇长审阅无异议后实施。
深化产权改革
激发集体经济活力
积翠镇积极响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号召,镇村两级联动,动员全民投身集体经济建设。改革明晰产权归属,保障农民权益,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积翠镇共18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共成立2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14个经济合作社。
郝家庄村(庄上自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力发展水果大棚产业,建成5座大棚,年收益约8万余元,80%用于股民分红,每股74元,最多一户分红达814元。增加了群众收入,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后则沟股份经济合作社2019年起种植山楂树,2024年扩至1300亩,采用“村集体主导+合作社运营+脱贫户参与+全民投入+按股分红”模式,年收益约10万余元,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可获分红、工资双份收入。这一模式不仅提升了农民参与集体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还完善了乡村治理体系,增强了乡村发展活力。
“我们既充分保障了农民权益,让农民知晓自己在集体资产中的权益份额,切实参与收益分配,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又进一步盘活了农村资产,使农村集体资产能更好融入市场经济。通过合理经营、合作开发等方式实现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翠镇负责人表示。
聚焦“清化收”专项行动
优化乡村资源配置
积翠镇紧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契机,巧用“三一三”工作法开展“清合同、化债务、增收入”专项行动,破除农村资产资源配置障碍。
“一日三问效”聚焦明责任,督导组每日通报各村责任人履职、工作成效与问题,激发干劲;“一定三带头”聚焦硬措施,村干部、党员、觉悟高的群众带头示范,以激励机制为辅,消除村民消极观望心理;“一事三告知”聚焦重实效,对不配合对象依次下发《合同清理规范告知书》《处理意见告知书》《强制执行告知书》。
系列举措成效斐然。全镇18个行政村清理规范合同2731份,入账693.8万元,村均收入38.54万元;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总面积由原先的1309亩增加到51137亩;收回村集体待发包土地8845亩,清收以前年度欠款114万元,收获群众信赖,夯实乡村振兴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