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年终特刊

有法有情

□ 冯海砚

维权工作彰显的是一种为民情怀,需要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维权工作者用心用情,为基层群众或者是利益受到侵害,急需帮助的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把群众的需求通过法律手段、正常方式变为现实,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样就需要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维权工作者心中有法也有情。有法,才会铁面无私、直道而行。面对具体事宜能够做到公正对待、公平处理;有情,才会情为民系、心怀大众,能够真正舍身为群众维权、处理矛盾纠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法治中国”的提出,更是让法治成为了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大概念,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目标。具体而说,就是要形成一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生态。不难理解,就是要求司法者与执法者,尤其是基层法官与执法队伍的品格、素质、风气的作用举足轻重。

当下,新业态、新模式迅猛发展,新的维权方式、渠道也呈现许多新特点。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服务工作,法律工作者重任在肩、使命在肩。要最大限度地把有诉求群众的利益保护起来,只有努力提升自己能力和水平,能够有心有情,切实解决他们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他们的权益保障水平和生活品质。

我们需要更多的维权工作者,更需要专业化、有情怀的维权工作者。他们的存在,夯实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础,推动了知法用法、守法信法社会氛围的形成,在他们的努力下,群众眼中的“法治”二字不再抽象和模糊,正因为有他们,以及和他们一样执法公正、心系民情的工作者,让法治中国的理想离我们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