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广告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关于部分零电度用户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经我公司排查,部分用户已连续六个月无用电记录且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具体明细见附表,或拨打96598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查询。请所涉用户在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2025年4月17日前)前往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相关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若逾期未办理,将视为您放弃自己的用电权利,我公司将对您的帐户予以销户处理。对于未办理退补手续的预存电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大武供电所--0358-6091888 峪口供电所--0358-6067094 城关供电所--0358-6027446 积翠供电所--0358-6076555 马坊供电所--0358-607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