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市优化交通结构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讯 (记者 刘子璇) 近年来,我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环保、交通运输、能源、应急、公安等部门不断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积极推进“公转铁”,推动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的出省煤炭和焦炭基本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推进太原至绥德高速铁路,加快推进柳林汾西荣欣、临县车赶2个铁路专用线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开展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项目用地选址选线、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

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公共领域先行、重点区域先行、重点企业先行、重点工程先行”原则,推动环卫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电动化和清洁化;加大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短驳运输、厂内运输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推动孝义市、文水县、交城县经济开发区和汾阳市辖区内钢铁、焦化、水泥、火电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运输比例在2025年底前力争达到80%。科学制定城市(县城)建成区及周边中重型货车通行路线。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积极培育清洁运输企业,推动离石区、汾阳市、文水县、交城县、孝义市和全市5A级景区公共领域车辆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

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备案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及时修订并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执法管控。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吕梁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监管。组织中石油、中石化等油品储运销售单位科学合理制定油品装卸运输计划和差异化油价优惠政策,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开夏季高温时段进行油品运输装卸作业,鼓励引导公众在夏季高温时段错峰加油。加强油品销售企业监管,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罐车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