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节假日,街头巷尾呼啸而过的电动车中,越来越多稚嫩的脸庞令人揪心。年龄不达标的“小骑手”们骑着电车潇洒上路,载人超员、闯红灯、逆行,甚至双手离把 “炫技”,这些危险操作,不仅是对自身生命的漠视,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必须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视。
在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因为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面对复杂的交通环境,他们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力远不如成年人。再加上一些孩子追求刺激,喜欢超速、飙车,甚至一边骑车一边玩手机,极易酿成悲剧。
然而,现实中,许多家长对此并不知情,或是不以为然,甚至主动为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单纯考虑方便出行。殊不知,一时的便利可能要以生命安全为代价。而且,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一旦发生事故,监护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追责。
遏制骑行乱象,既要靠法律的刚性约束,也要靠家庭、学校、社会的柔性引导。首先,家长作为监护第一责任人,必须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坚决不给孩子购买或提供电动车,引导孩子选择公共交通等更安全的出行方式。同时,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为孩子树立遵守规则的榜样。其次,学校应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通过案例讲解、模拟体验等方式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此外,交管部门需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骑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社区也应加强普法宣传,通过社区公告、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让“安全骑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未成年人的安全出行,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社会的未来。只有各方都拿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安全“踩稳刹车”,才能让每个孩子的出行远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