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档案馆珍藏的档号为002-1·1·1-513的档案里,一份题名为《关于公布首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汾政发〔1993〕59号),汾阳市人民政府将蒋三烈士陵园确定为首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蒋三烈士陵园坐落于汾阳市冀村镇唐兴庄村,是汾阳市人民政府为纪念抗日英雄蒋三于1965年修建。
蒋三,原名蒋毓寿,后改名蒋万寿。1913年1月26日出生于汾阳县冀村镇唐兴庄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38年,日军侵占汾阳之后,蒋三毅然投身于抗日战争之中,用青春和热血践行着保家卫国的誓言。
1942年7月18日,平静的唐兴庄村被打破。裴会据点的十几名日伪军突然闯入,占领了几处制高点。此时,蒋三从城子村开会归来,刚一进村,便敏锐察觉到村里有敌人。情况危急,他骑车掉头就走,却被伪军开枪打中右腿。剧痛袭来,但蒋三没有丝毫退缩,他带伤奋力跑到坟堆里进行反击。战斗中,他身负重伤,深知自己已陷入绝境,为了不被敌人俘虏,他毅然饮弹自尽,年仅30岁。这位年轻的英雄,用生命诠释了何为不屈与尊严。
勇敢机智,战功卓著。曾带领游击队到汾阳县大回头村,把汉奸劣绅田曰珠及其部下全部活捉。又曾带领队员消灭了汾阳清堆镇、高家庄、肖家庄、冀村、西陈庄、尹家庄和城子村的汉奸和顽固分子。还曾埋伏在汾阳回回堡村北堰下,亲手把手执指挥刀的日寇小队长高乔打倒,随即带领队员冲入敌阵,获得胜利。因累战累捷而名扬全县,威慑敌胆。
《山西省汾阳县革命烈士英名录》虽仅简述其生平,却确凿印证了蒋三的革命烈士身份,为后人确认这位英雄的历史坐标提供了坚实依据。
为了让蒋三的抗战事迹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弘扬,1956年,著名作家马烽和西戎以蒋三为原型,创编了电影《扑不灭的火焰》文学剧本。这部电影将抗日英雄蒋三的故事传遍了大江南北。1965年,汾阳县政府修建蒋三烈士陵园,并将同为烈士的蒋四、蒋七迁葬至此。1984年3月,蒋三烈士陵园被汾阳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1991年被汾阳县人民政府评为“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2月被确定为汾阳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又被中共汾阳县委宣传部确定为“汾阳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吕梁市档案馆 汾阳市档案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