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吕梁三部《条例》发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本报讯 (记者 高茜 王华燕) 10月9日,从吕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于今年9月1日施行,《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

吕梁作为全国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之一,长期面临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存量大、年产生量高的生态压力。《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共二十三条)聚焦这一痛点,明确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原则,细化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综合利用、科技攻关等方面的职责,还设立“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固废提取有价组分、制取高端化工产品等新兴产业,以及高效分选、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同时,该条例从源头明确“环境风险可控”标准等,构建全流程二次污染防控体系,引导政府、企业、社会走上资源节约、循环发展之路,推动工业固废利用向“高效高值”转型。

吕梁山区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将我市多年水土保持实践经验规范化,为“一泓清水入黄河”筑牢法治基石。该条例创新亮点显著,针对性更强,为我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责任更清晰,细化了法律责任。激励机制更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为确保该条例落地见效,吕梁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尽快建立常态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强化保障、强化宣传推动落实。目前该条例已通过省水利厅官网推广,引发多市咨询学习。

当前我市已有注册志愿者40余万名,志愿服务队伍6000多支,《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共十六条),将有力推动志愿服务从“个体善举”走向“社会风尚”。条例构建“职责明确、保障有力、多元协同”的制度体系,倡导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志愿吕梁”品牌建设,鼓励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还对青少年、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作出特别规定。同时,该条例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或者其他有安全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细化志愿者人身伤害救助、第三人索赔协助及心理创伤疏导,建立志愿服务表彰奖励机制,后续将加快制定和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工作细则等制度,推动志愿服务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将“志愿之城、好人之城、温暖之城、文明之城”的城市形象具象化、生动化,使之成为吕梁新的闪亮名片。

三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小切口”立法服务“大民生”的生动实践,后续市政府将持续抓好宣传解读、执法监督等工作,确保法规落地生根,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