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经济专刊

从“源头厘清”到“流程优化”

——理性辨识破解不动产“登记难”误区①

□ 本报记者 冯海砚

通 讯 员 杨候勇

以往,办事群众去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难”。难在哪?难在办理流程、办理手续,甚至觉得是工作人员有意为难。其实问题的关键是办事群众不知道不动产登记真正的源头在哪里。

不动产登记是整个不动产交易、确权流程里的“最后一公里”。就像你网购后一直着急等快递,总盯着“签收”的最后一步。但殊不知,可能前面的环节中仓库发错了货、物流在路上耽搁了。你这样就算是快递员到了门口,你照样拿不到完好的包裹。不动产登记也是这个道理,前面环节也可能藏着一些小问题—权籍没查清、税费没缴清、规划竣工没有认可和备案,最后都会在登记环节上集中“冒头”,所以最大的误区在于对登记源头的了解,不要只盯着登记窗口上的各个流程,却忘了前面流程的“疏漏”。

在不动产确权的全流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始终站在“群众视野的最前端”—它是接收材料、审核信息、核发证书的“最终窗口”,因此当流程出现卡顿,如缺少一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漏缴一笔契税、权籍边界存在争议时,群众最先面对的是登记窗口的“材料退回”,进而产生“登记难”的感受。

所以别把“全流程卡点”,错归为窗口登记的“最后一公里”门槛。

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些“卡住流程的材料”,并非登记机构能够独立解决。市民李女士为新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因缺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退回,她误以为是登记机构“故意刁难”,直到工作人员解释才明白:这份许可证是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开发初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核发的“土地合法使用凭证”,只有先确认土地用途、容积率等符合规范,后续的房屋建设、产权登记才有合法基础——登记机构能做的,是核验这份凭证是否齐全有效,却无法凭空出具;一家企业的张先生在办理工业用地登记时,因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导致办理事项被中断,张先生不知道的是“先税后登”是法定要求,而土地出让金的核算与清缴,需由税务机关根据土地评估价值、出让年限核定,登记机构需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为依据,才能启动后续审核。

“登记难”的感受,本质上是对“产权办理全流程”的认知偏差——将规划、建设、安全、消防、人防、税务等部门的前置职责缺失,都简化为登记机构的“审核严格”。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机构更像一位“严谨的把关人”,它的“严格”,是对产权合法性的最后守护;而它的“无法独立推进”,则源于产权确权的专业性、法定性要求——没有前置部门的“合法背书”,登记机构即便想“通融”,也无法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书。

为了不让办事群众少跑冤枉路,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在优化流程做足了功课。以前办登记,得先跑权籍科做调查,再去税务局缴税费,最后折回登记窗口交材料,来来回回得跑好几趟;现在资源部门的窗口推行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把这些环节都整合到一个窗口,一次就能办完。还可以在全市上线的“三晋通”APP线上申请系统,你可以用手机拍好材料进行上传,系统收到你的资料后,工作人员会提前核对,即使缺个证明、漏个签字,也会及时告知你进行补充,省得办事群众白跑多跑。

“以前跑断腿,现在家门口就能办”,这是群众对吕梁不动产登记服务最直观的评价。中心以“便民利民”为初心,将服务触角从政务大厅延伸到群众身边:在离石区37个住宅小区设延伸服务点,业主在物业办公室就能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完成登记申请;中央公园等3个社区工作站实现咨询、预审、登记“全链条服务”,让“政务厅”搬到了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