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伟方非融资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以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涉嫌以公司名义向离石区不特定人群宣传,以高息为诱饵大肆吸收资金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拟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双军
联系电话:0358-8267531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1号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