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文水县南武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本报讯 (记者 王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示全国首批100个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南武人民法庭成功入选,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样本。

作为扎根乡村的司法前沿阵地,文水县南武人民法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理念,创新推出“同心铸魂、同力解纷、同防风险、同庭办理、同枢聚力”的“五同举措”。该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将支部建在庭上,推动司法服务与网格治理深度融合;建立村级调解员初调、法庭法官终调的分级机制,联合乡镇综治中心、村“两委”等多方力量搭建联动调处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通过巡回审判、田间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律知识走进乡村角落,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凭借扎实的工作成效,该法庭近年来实现案件调解率持续保持高位、万人成讼率稳步下降的良好态势,先后荣获“基层司法先进集体”“矛盾化解示范庭”等多项荣誉。此次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既是对其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