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为法治环境守望一片晴空

□ 本报记者 刘丽霞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内,张二月的办公桌上并排摆着两台显示器,左边的屏幕亮着一份待审的案例,光标在某段法律适用分析处缓缓闪烁;右边的屏幕上是一篇正在撰写的普法新闻稿,标题还空着。手边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当天要完成的事项。从2016年走进法院至今,她的九年职业生涯,恰好踩在了吕梁法治建设从夯基垒台到系统深化的步点上。

头五年的行政审判生涯,是张二月法治实践的扎实起点。她每天面对的是“民告官”的各类纠纷:土地征收、社保认定、行政处罚……案件背后,往往牵连着行政执法的具体环节和群众最切身的利益。

她很快意识到,办好一个案子容易,但让一类问题得到规范解决,才是更紧要的事。她开始有意识地撰写案例,5年写了50多篇。这些案例不是判决的简单复述,而是对法律适用难题的梳理和解答。其中1篇案例荣获第六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案例类)三等奖,1篇案例被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刊发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连续三年入选全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她的工作并未止于书写。“个案判决解决一时一事,但提炼出的规则能指引一片。”她编撰了6期《行政审判专报》,薄薄的册子,聚焦的都是真问题:比如政府应急措施的法律边界在哪里?物资征用该如何补偿?后来其中一期被省高院推广至全省参考。这个过程,正是吕梁法院系统内部统一裁判尺度、追求“类案同判”的微观缩影。

“法治的真正确立,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内心的认同。”张二月对司法宣传有着深刻理解。在她的推动下,吕梁法院的新媒体矩阵不再是简单的工作简报站,更成为法治故事的讲述者。近两年,吕梁法院新媒体矩阵发布了大量以案说法的图文、视频,阅读量超千万次,多件作品被省级媒体转载并获得表彰。法律知识,正通过这些更轻快、更直观的渠道,渗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把法庭搬到社区,把法条讲成故事,法治就不再是遥远的条文,而是可感可触的生活守护。”张二月笑着说道。为此,在“宪法宣传周”“两会”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让法治精神与社会热点、民生需求同频共振。

回顾九年的法院生涯,张二月最深的感受是法院职能的延伸。“从前我们主要是在纠纷产生后进行裁判,如今我们同时要在纠纷发生前提供规则指引,在问题暴露后推动制度完善。”

这些看似平常的工作,恰如无数吕法人默默耕耘的缩影,共同勾勒出吕梁法治进程扎实而清晰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