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市司法局

推动地方性法规 从“纸面”落到“地面”

本报讯 (记者 张娟娟 通讯员 陈思然) 去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围绕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全链条发力,以执法监督促落地、以制度配套提质效,切实保障全市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有效执行。

主动服务立法后评估,夯实法规实施基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深入方山、柳林开展实地调研与座谈交流,现场核查基层执法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执法偏差,提出优化建议,为立法后评估提供详实执法支撑。

精准报送实施情况报告,全面反映执行成效。系统梳理两部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现状,深入总结执法经验、查摆突出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专项实施情况汇报,全面反馈执法实践堵点难点,为持续改进执法工作、完善法规配套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全力做好法治保障服务,营造良好实施氛围。抽调精干力量,全力配合支持市人大开展地方立法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圆满完成地方立法十周年知识竞赛现场组织与服务保障任务,广泛普及地方性法规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健全裁量基准制度体系,推动法规刚性落地。去年以来累计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122项,覆盖住宅物业管理、自建房经营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禁牧休牧、违法建设查处、停车管理等重点领域,涵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型,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从制度层面保障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规范运行。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法规实施配套机制,以高质量执法监督保障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