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耀) 8月27日,市人社局发布公示,对《吕梁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增收19条措施》(以下简称《19条措施》)第七条作出修订,明确承租吕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创新创业企业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可享受前两年租金全免、第三年租金减半的孵化扶持,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政策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
此次修订是根据省级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评估整改要求作出的规范调整。修改后的政策聚焦电子商务、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可定向享受房租补贴扶持,直接降低创业场地成本,以场地减负撬动创业带动就业。
按照新规,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凭产业园场地租赁协议申报补贴,补贴面积按团队人员规模核定。孵化扶持周期最长三年,其中前两年全额免除场地租金,第三年租金按50%收取,产业园同步配套创业指导、政策对接等孵化服务。
据了解,原《19条措施》自2025年印发实施以来,在稳岗位、促创业、保增收方面持续发挥作用。此次修订重点规范房租补贴条款的适用范围、执行标准与期限边界,让补贴申领更清晰、更可预期。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租补贴政策细化落地后,将降低初创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门槛,延长企业培育周期。下一步将指导产业园完善配套服务,畅通补贴申报渠道,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创业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