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代晓雅 朱敏) 近日,汾阳市开展了2018年清河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了河水保卫战。各级河长统一行动,协同配合,严格执法,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实现水清岸绿,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去年以来,该市切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有序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确定了276名河长,其中县级河长 15 名(书记、市长任总河长)、乡级河长 44 名、村级河长 217 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
据悉,此次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实行河长制管理的21条河流,由县级河长带头巡河,以上率下,乡、村两级河长分别对各自所管辖河流开展巡查。半年来县级河长累计巡河55人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270人次。同时,重点对有垃圾倾倒现象的10余条河流展开清河行动。针对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各乡镇设立垃圾填埋厂,现已设立峪道河镇水泉、下张家庄,杏花村镇小相寨,栗家庄乡栗家庄村、田村共5处垃圾填埋厂,开展全市卫生清洁村建设,进行垃圾清理。针对污水处理工作,该市已建成2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杏花污水处理厂。此次清河行动共投入人力100余人次,120台机械,250台班,清淤2.6万m3。
下一步,该市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行长效管理机制,学习借鉴其它省、市、县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抓实河长制工作,切实提升汾阳市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