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文化

清官廉吏于成龙——

黄州佳话(三)

□ 闫卫星

二府衙门遗址局部

清代黄州府城图

克己赈灾

于成龙做这个五品同知,年俸是80两。他一向节俭,维持主仆几人的生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因为在繁华地区做官,免不了要讲一点排场,花钱就要多一些,于成龙曾经为此借过债。

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和十一年(公元1672年),黄州大旱,很多老百姓家里都揭不开锅。这事本来不需要于成龙管,上有知府,下有知县,他们是老百姓的父母官,赈灾是他们的责任。于成龙这个“二府”,只需管好抓贼的事就行。但他心性慈悲,无法对此袖手旁观,当然要积极承担起放赈的任务。

据《从好录》记载,于成龙在家里吃糠咽菜,厉行节约,省出了一点俸银,全部捐了出去。除此之外,他还将自己常骑的一匹骡子卖了十几两银子,同样也捐了出去。后来,实在想不出好办法了,只好去找歧亭镇上的士绅富户们,好言好语地劝说了半天,让他们出钱出粮,帮大家共渡难关。歧亭镇的有钱人,也都了解于成龙,知道他清廉爱民,同时也知道他是个狠人,手段很多,这时候谁也不敢不给他面子,多多少少都拿出些钱粮来搞赈济。

钱粮来之不易,赈济的时候自然不能浪费。于成龙认真调查,该赈济的,一定要赈济,不该赈济的,一粒米也不能乱发。有些住在偏远乡村的穷家小户,路途遥远,消息闭塞,不能赶到歧亭镇上领钱领粮。于成龙知道后,就亲自带人赶过去,调查确实,按户口发放粮米。而于老爷自己,四处奔波,饥肠辘辘,靴子都跑破了,脚跟也跑肿了。

有位老太太,来到歧亭镇上领粮米。于大人按惯例要调查一番,一询问,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20岁,一个16岁。他立即派人把那两个儿子找来。一看,都是身强力壮的男丁;仔细盘问之后发现,家里的经济也都过得去。于成龙很生气,说:“这么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不能赡养母亲,反而让母亲一个人跑到镇上领米,你们的良心何在?”说完,一人赏二十大板,让他们把母亲领回去赡养,一粒米也不发放。

有位姓周的世家子弟,一家人饥饿难熬。这姓周的就跑到宋埠去讨饭,宋埠的人周济了他几天,又担心他饿死在街上,就把这事汇报给于成龙。于成龙调查清楚,立即用自己的钱买了两担稻谷,送给这姓周的,让他回家度日。

还有一户人家,原先也是有身份的,家里用着仆人。这年饥荒,主人没钱买米了,就逼着仆人出钱为自己赎身。仆人付了一半钱之后,实在拿不出钱了,主人就把仆人告到了官府。

于成龙接案后,详细审理,弄清了原因。他对主仆二人说:“赎身并非仆人的本意,是主人穷急了,逼着仆人赎身的。现在,仆人付不起全部的钱,主人也没有能力退还已付的钱。那就由本府替你们办吧。”他从自己俸银中拿出仆人所欠的数额,还给主人。既替仆人赎了身,也让主人有财力熬过荒年。

“糠粥”佳话

在饥荒年月,于成龙自己的生活也贫困到了极点。这时候,就传出了于成龙吃“糠粥”的故事。

于家的“糠粥”,具体的制作过程大概是先买稻谷舂米,将米糠收集起来,在锅里炒到微焦,研磨成粉。然后,用少量的黍米煮稀粥,粥快熟的时候,将糠粉撒入。有时候,也把炒过的荞麦面、黄豆粉掺到粥里。

于成龙不仅自己和家人吃“糠粥”,有客人来访,他也用“糠粥”招待,为的就是省点钱,好赈济饥民。有些客人,皱皱眉头,端起碗来能凑合着吃一些;有些家境富裕、吃惯了燕窝鱼翅的客人,端起碗来竟一口也吃不下。于成龙开玩笑说:“这糠粥啊,在贫寒人家是家常便饭,在富贵人家却是稀罕物。你现在吃不下去不要紧,过几天我到你家,你要是不给我设糠粥招待,我一定要罚你出钱赈济灾民。”

歧亭镇东边有个叫鲁晟的人,仰慕于成龙的清廉品格,专门赶了七十里路,来到歧亭拜访,要品尝一下著名的“糠粥”。于成龙很开心地接待了他,等到吃饭时候,于成龙却说:“你是新来的客人,今天先吃一次大米干饭。下次来了,我一定设糠粥相待。”鲁晟在歧亭镇住了一晚,第二天就要赶回去。因为没尝到“糠粥”,竟然很不开心。

于成龙吃“糠粥”,也只是为了度荒,为了省钱搞赈济,并不是真的想哗众取宠,博取清廉名声。他最可贵的品质并不是肯吃“糠粥”,而是宁可吃“糠粥”,也不凭借职权贪污官府的钱粮,榨取百姓的脂膏。

在平常的日子里,于成龙的生活过得还是比罗城和合州要好一些的。每夜喝酒的习惯保留着,黄州的酒价比罗城略贵一些,每次只能喝半壶,价值五厘银子。这五厘银子是什么概念呢?一两银子的千分之一是一厘,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可以买一百壶酒,可以供于成龙喝两百个晚上。说到底,还是很便宜的劣质酒。

有人问于成龙为什么要过得这样清苦,他说:“我过去住在合州时,百姓苦,地方穷,很容易养成廉洁的习惯。现在住在歧亭,地方上很富裕,大家的吃穿条件都很好。这时候,养廉不容易,被腐蚀却很容易。我只是努力坚持自己的清廉习惯罢了。”

后来,黄州百姓给于成龙编了两句歌谣:要得清廉分数足,难学于公吃糠粥。

荒草遍地

除了喝劣质酒吃豆腐吃“糠粥”,于成龙偶尔也有肉食,比如咸鸭子。那只著名的咸鸭子后来给于成龙带来一个“半鸭于公”的称号。

康熙八年腊月二十五日,快过年了,于廷翼带着小弟弟廷元远道而来,探望父亲,陪父亲过年。那天清早,于成龙乘船从外地回到歧亭,还没有上岸,忽然看见有两个人在岸边迎过来,一时没有认出来是谁。等到对方开口叫爹,却是久违了的永宁乡音,于成龙方才省悟是孩子们来看他了。三个人抱头痛哭。于廷翼已经年过三旬,完全是成年人的样子了。当年于成龙外出为官时廷元才8岁,如今也玉树临风,长成17岁的大小伙子了。九年不见,面目已经完全陌生。

于成龙痛哭一番,又是伤心又是高兴,免不了与孩子们畅谈问问故乡的事情。康熙九年的新年,于家父子过得其乐融融。两个孩子,帮老爹整理整理家务,换换衣被,修修房舍,再做几顿可口的家乡饭吃。于成龙则作了好几首《除夕》诗来诉说自己的万千感慨,这里引第三首:

四壁音容惨,忽焉思故乡。

老妻知岁事,料得一家忙。

谁念居官者,只身惟雪霜。

幸儿伴我侧,谈笑且开觞。

只恐倚门望,凄然憾夜长。

儿子们来到身边,是高兴的事。但于成龙还是想念操劳家务的老妻邢氏,想念倚门望子的老母李氏,这一点点平常人的天伦之乐,他却整整缺失了后半生。在另一首诗中他写道:“家中莫怨望,拂袖此心坚。”是说自己早就存下了辞官回乡的坚定心愿。

过了初一过十五,十五过了,孩子就该回乡了。于成龙决定把小儿子廷元留在自己身边读书,只让廷翼回永宁侍奉祖母和母亲。于成龙很想给廷翼带点好东西路上吃,找来找去,家里只有那只咸鸭比较贵重,就给孩子带上吧。很多记载都说,于成龙割了半只鸭带给孩子,这其实不合理。笔者猜测,应该是于成龙想给全鸭,廷翼死活不要,最后折中了一下,给老父亲和廷元留半只,廷翼自己拿半只。

这个故事当然也流传到歧亭百姓的耳朵里了,大家便给于成龙取外号为“于半鸭”,还编了四句歌谣:

于公豆腐量太狭,

长公临行割半鸭。

半鸭于公过夜钱,

五厘酒价何处拈?

意思是说:于成龙很小气,平时连豆腐也舍不得多买,大公子回家则只给半只鸭子。这半只鸭子价值五厘银子,正好是于成龙过夜的酒钱。买了鸭子,晚上就喝不成酒了。

廷翼走后,廷元留了下来,于成龙在黄州歧亭的生活就有了一些乐趣和温暖。他闲暇时候可以亲自教导儿子读书,忙的时候,廷元在衙门里也能搭一把手。于氏家风比较好,廷翼三兄弟都很能干,爱读书,讲孝道,热心公益。特别是于廷元,从黄州到福建、到直隶、到两江,一直是于成龙身边的得力助手。

于成龙曾经赞叹说,他有廷元,就好比是南宋名相张浚有张公式那样的好儿子。张公式是和朱熹齐名的大学者,由此可见于成龙对廷元的评价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