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综 合

离石区人民检察院

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制度 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本报讯 (记者 木二东 通讯员 张富华 王生) 今年以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为扎实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制定了《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员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确定办法》等规定,以制度来贯彻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常态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员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进行职权配置,员额院领导与普通检察官一并参与自动轮案,同时制定合理的轮案次数,确保院领导办案数量不低于规定标准。

员额院领导在立足各自分管业务、积极办理系统自动分配的案件外,主动承办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啃硬骨头”的过程中不断促进院整体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提高,在全院营造一种争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通过示范作用,调动各类别检察人员办案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深入推进阶段,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下,担任院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均直接从事具体案件的办理,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纳入办案绩效考核。

据悉,今年以来4名员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205件,占全院办案总量的9.6%。检察长办理一审公诉案件6件,并出庭支持公诉,取得良好效果,有效促进员额检察官不断增强办案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