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汾阳一司机因未悬挂车牌、准驾车型不符一次被扣24分。
汾阳交警大队三泉中队在近日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巡逻检查时,一辆重型半挂车映入眼帘,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让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某准驾车型为B2,而驾驶重型半挂车需要驾驶员准驾车型为A2以上的驾驶资质,周某某属于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随即,民警发现该车挂车的车牌并未悬挂,问到为何不悬挂挂车车牌,周某某说因为审车将车牌号拿走了就没有挂,周某某这种违法行为属于机动车未悬挂车牌。
根据驾驶人周某某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汾阳交警大队三泉中队依法对其处以扣24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