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白小燕)近日,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第一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训诫教育。
训诫教育活动一是组织集中点验。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及各司法所所长首先对17名参加集中训诫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进行身份核对,人册相符,没有冒名顶替的问题。二是开展队列训练。由阳泉第二监狱驻派民警魏秀珍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队列训练,以此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从意识、集体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在岚县司法局二楼集中教育室进行了警示教育。首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报到签到、手机定位、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请销假、迟到早退等缓刑期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改造,如有违反轻则给予警告,重则撤销缓刑的处分。之后驻派民警魏秀珍从明确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强化主动改造意识、服从司法所管理等方面进行训诫教育,再三告诫他们要珍惜在本地接受教育改造的机会,务必遵守监管制度,切勿重新犯罪走进监狱,失去人身自由,从而把“墙内”教育内容延伸到“监外”。接受集中训诫的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社区矫正训诫书》。
此次训诫教育活动是监狱民警进驻该局后的首次训诫教育,集中训诫教育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了解了相关管理制度,有利于矫正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有利于矫正人员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接受矫正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