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8月29日晚,中阳县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查处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晚,民警在中阳城内滨河路对过往小型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一辆晋J6F***的小型轿车有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将驾驶人柳某带往金罗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发现,该驾驶人柳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晚,执勤民警还在中阳拆迁办路段发现一辆车号晋JJ8***小型轿车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