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郭海珠) 近日,汾阳一司机因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被查处。
事发当日17时30分左右,在韩石线东赵村路段,一辆小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田某受伤,车辆损坏。办案民警依照程序对两人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中心检测,驾驶员田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8.3㎎/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全不是口号,事故不是偶然。汾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认为事故离我们很遥远,它很多时候就发生在一个瞬间、一念之间。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轻便灵活的同时,也存在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问题,极易发生意外。一旦意外发生,轻则身体遭受疼痛、财产遭受损失,重则将会造成无法挽回悲剧。所以摩托车驾驶员更要遵守交通法规,绝对不能酒后驾驶,切记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