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郭海珠)近日,汾阳境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男子醉酒驾车撞上电动车,导致两人受伤,车辆受损。
案发当日22时10分许,刘某驾驶晋J475**北京现代牌小汽车在汾阳市虞城村内行驶,与武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武某和乘车人孟某2人受伤,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损坏。
经吹气检测,小汽车驾驶员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刘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过化验,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5.95mg/100ml,确系醉驾。
汾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检查越来越严,法律也在逐步完善对酒驾的处罚。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别等意外降临,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