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政协副主席李仰青,县政协委员、信息中心主任成欢,文水县政协文史资料员、民进会员武艺斌反映:当前,新建的商品住房遍地都是,可以说是环境整洁、设施齐全,不失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但是随着新的住房的增加,那些老旧的福利房、小区宿舍楼里面的脏乱差现象却越来越突出。居民楼墙上张贴了很多小广告、电线网线外露乱挂、地面坑洼不平、没有消防设施、没有物业管理等情况可以说是普遍存在。
出现以上情况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没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一部分人或年轻人更多的偏向于新的住宅区的寻求而购新去旧。而在老旧小区居住的居民,大多为老弱病残或租住户,能够在日常事务中起到管理作用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使得里面的住户在面对现代科技智能运用以及新的管理技术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他们面对呈现的问题常常“有心无力”。2、没有设立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有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部门,而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与每个业主有着紧密联系,且涉及业主人数较多,但由于没有物业管理部门,所以也只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从而业主的参与意识、维权意识也变得比较淡薄,由于没有物业管理部门,导致许多小区不能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一概事务无法进行处理,只能听之任之。3、小区中的设施安全等问题。这些小区由于修建时间年久(大部分在90年代修建),房屋质量差,有的小区房屋呈现大面积的漏水、开裂等问题,业主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容易把维修费用摊派到各个住户家里,各种不满情绪随时会影响邻里关系的和睦相处。还有公共卫生无人打扫、垃圾不能及时清运、小区没有做绿化、电线私拉乱接、通讯企业各家的网线外露乱挂、小区内道路破烂不堪等问题是现有老旧小区的普遍存在现象。而出现这些现象后,想要解决问题,由于没有物业部门,自发组织又组织不起来,导致了老旧小区的恶性循环。
为此建议:
一、提高重视程度。提高认识,把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物业管理提高到城市管理的重要位置。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应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升级和物业管理工作的配备、重视和支持,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规范和完善。
二、政府干预明确职责。对没有建立物业管理部门的老旧小区,政府应干预并指定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进行管理,明确物业管理的责、权、利关系。同时,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加大对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物业管理中的统一步调;加大对物业管理的监督、督查力度,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熟悉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接受和支持物业管理。
三、加强专业化管理模式。物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于小区具体问题采用专业解决方案,减少矛盾以及纠纷的产生。一是注重小区卫生的洁净与美化,开始规范电线、网线的接入、组织进行道路修缮、消防设施的建立等工作;二是加强安保人员在巡逻方面的专业培训;三是小区的各种公共设施按期请专业公司进行检查以及保护,及时修理问题装备,延长装备使用年限,减少物业支出。
四、推动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建立以后,政府要参与协调物业管理部门选出水平比较高、对物业管理有着一定认知的业主委员会,并引导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各项权利。在物业纠纷中,业主是弱势群体,只有帮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其发挥作用,管理自己居住的家园,才能切实保护业主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