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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四措并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本报讯 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力保障农产品供应安全。加强检验检测,充分利用设施蔬菜园区快检设备,实施农产品检验检测全覆盖,开展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检,确保农产品生产基地自律检验不缺位,基地安全准出不失控。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与市场部门的配合联动,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溯源体系,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基地、不入市场,全力保障农产品安全供应。坚持按标生产,全面加强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杜绝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产地检疫证明使用和管理,明确出证人员权限和责任,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和畜禽标识,严格动物检疫程序,规范产地和屠宰检疫出证行为。强化运输生猪及生猪产品车辆备案管理,加强动物运输车辆装卸动物前后清洗消毒,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动物疫情的风险。

落实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制度。严格执行畜禽定点屠宰制度,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把进出关,禁止野生动物入场屠宰,坚决防止病死畜禽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厂。规范畜禽入场、肉品检验、产品出厂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记录,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强化溯源追踪,严格处置风险隐患。加大私屠滥宰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持“露头就打”,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薛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