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崔雪娇) 3月16日一大早,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民、辅警整装齐发,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春雷行动”第二个集中统一行动日活动。
行动中,民警按照支队和大队的指示部署,以打击酒驾、醉酒、涉牌涉证、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采取动态巡逻和重点路口路段定点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确保交通违法查处无盲区,无空白。检查中,民警们认真履责,对涉嫌交通违法的车辆严密盘查,利用酒精测试仪快速筛查酒驾醉驾嫌疑人,并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有效提高了行动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此次集中统一行动,汾阳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6起,其中:酒驾醉驾6起,涉牌涉证7起,不靠右行236起,超速93起,超载1起,货车违法载人2起,分心驾驶1起,非机动车闯红灯35起,行人闯红灯25起。随着一批违法行为被当场严查严办,高压严管态势迅速形成,在社会上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