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社 会

酒驾存侥幸 违法必被罚

本报讯 近日,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力保障服务复工复产的同时,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3月16日“春雷行动”集中行动日,方山交警大队峪口中队在辖区峪松线与209国道交叉口开展夜查。当晚20时25分,驾驶员陈某驾驶小型轿车进入检查区。民警与其交谈时,发现其身上有浓浓的酒气。当民警询问其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行为时,陈某矢口否认。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测量体温、消毒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陈某见无法抵赖,只得如实交代。原来,陈某独自在家饮酒后,心想疫情期间,又是晚上,民警应该不会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驾车外出,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最终,陈某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现在疫情尚未结束,各地交警在忙于防控的同时,始终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希望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张利锋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