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政协委员、文水县政协副主席宋建英,文水县政协委员、文水县政协信息中心主任成欢,文水县政协委员、文水县章多学校校长成静反映:当前,随着微商的兴起,不少在编教师也加入其中。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来说,以营利为目的的微商形象与以育人为职责的教师职业形象是不和谐的,而且还会占据教师大量时间和精力。由于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能做微商,因此,主管部门不能简单“一刀切”的禁止,而是要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逐步予以规范。
为此建议:
一是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所在学校要强化纪律约束,动员从事微商的教师主动申报,登记在册,方便监管。
二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对可以从事的商品类型、在线售卖对象以及时间段等列出负面清单,让教师在允许范围内做微商。
三是加强教学管理。所在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做微商教师的备课、授课以及批改作业等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特别要加强在校期间手机使用的监管。同时坚持成绩导向,结合学期中考、终考科目考试情况,对科目成绩明显滑坡的教师进行约谈甚至批评教育。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做微商的教师发布商品信息和在线交流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搭建举报反映平台,让社会尤其是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到监督当中,对发现和举报反映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待调查核实后及时给予提醒、制止、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