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社会

驾驶证吊销还敢酒驾 汾阳交警严惩不贷

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崔雪娇) 近日,汾阳一男子王某酒驾被查。当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时,王某却说自己目前没有驾驶证。民警进一步查询王某相关信息时发现,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了。

当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东一环巡逻执勤时,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经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王某的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当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时,王某却支支吾吾地说自己目前没有驾驶证。民警在公安网查询王某的相关信息时发现,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了:第一次,2017年3月10日,在省道222线酒后驾驶被查获。第二次,2019年6月19日,在西门岗酒后驾驶被查获。第三次,2020年4月9日,在东一环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被查获。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王某却屡教不改、愈喝愈勇,驾驶证被吊销,还敢第三次酒驾,这种把法律当儿戏的操作,着实让人咋舌。对于王某这种漠视交通法规、挑战法律权威的驾驶人,汾阳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