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张增秀) 近日,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首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告诫会”,该市五十余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该局对近期群众对物业收费价格的集中投诉走访调研情况进行了阐述,就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出告诫。要求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收费项目等,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没有标明的费用。各物业服务单位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自立项目等收费行为及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自身收费行为。
同时,该局还对物业公司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各物业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好服务。物业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物业公司要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按照《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从事服务;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自查,依据《吕梁市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收费;城区三个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物业收费的规范管理和案件查处。
下一步,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物业服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还要对投诉较为集中的物业公司法人代表进行行政约谈,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舒畅的居住环境,提升全市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