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政协委员、政协提案和教科卫体委主任郭燕反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建设,从“十二五”新农村建设到“十三五”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化四改”和随之的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差异较大,问题复杂。部分地区和领域仍存在实施不力,投入不足的问题,归其原因,各地都存在资金压力大,投入需求大的问题。
为此建议:
1.各级政府出台金融助农倾斜政策,借鉴金融扶贫模式,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使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开展本地三农工作重点方向,与企业和项目对接,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2.金融机构应创新信贷支持模式,积极对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项目,将信贷资源安排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倾斜。
3.围绕当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短板,运用资金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4.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保障水、电、路、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资金投入,介入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因地制宜的优质金融服务。
5.支持农村污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