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社会

三辆重型半挂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任务警车,罚!

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崔雪娇) 日前,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出警执行紧急任务时,被三辆重型半挂车挡住去路,民警几次鸣笛示意其让路,三名驾驶人都视而不见。针对该情况,汾阳交警大队对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做出处罚。

8月24日晚,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接到汾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汾阳市见喜村一辆重型半挂车与一辆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请求出警。

接警后,事故三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21时许,急速赶往事故现场的警车被车牌号为晋KU05**(晋K49**挂)、晋KU62**(晋K3V**挂)、晋KS31**(晋K4F**挂)的三辆重型半挂车挡住去路。民警多次鸣笛提醒前车让道,三人依旧不为所动。由于前车不避让,警车只能被迫减速,延误了警情的处置。

为此,大队民警对涉嫌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警车的三辆重型半挂车驾驶人贾某、杨某、范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经过教育,他们对自己没有避让执行任务警车的错误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汾阳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三名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汾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都是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是在与时间赛跑,路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让出“生命通道”。因避让特种车辆而违法,可到交警部门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