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汽车

什么时候应该让?正确的让行方式是什么样的?

警方支招 如何避让救护车

礼让救护车,就是为生命让路。但是什么时候应该让?正确的让行方式是什么样的?总有司机不明白。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一辆小轿车不避让鸣笛救护车的违法行为,最终这位车主被依法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

遇到这些车辆 如何让行

山西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200元。

也就是说,除了救护车,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时,我们都应该主动礼让。对于很多车主“不会让”的问题,交警部门也给出了建议。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急救车,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急救车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急救车先行。

同一路段,驾车在急救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急救车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急救车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急救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车辆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急救车。

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指挥,所有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不避让鸣笛救护车 罚

10月11日上午11时,晋中市和顺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电话举报,有一辆灰色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不礼让救护车。民警立即调取监控视频,进行调查。

在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灰色小轿车出场时就行驶在救护车前,两辆车一前一后行驶在右幅路的中心,在进入车道时小轿车仍未靠左行驶让出右侧车道来供救护车通行,并持续阻碍到灯控路口,将救护车逼停至右侧非机动车道内。在等候红绿灯期间救护车对小轿车多次喊话,小轿车司机置若罔闻,在绿灯即将亮起时才向左移动少许,救护车勉强从小轿车尾处小心通过。

在证据面前一切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小轿车驾驶人王某在接到交警队口头传唤后来到交警队处理。对于自己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行为,王某供认不讳。民警在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对其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

避让救护车违规

会不会被处罚

很多车主在礼让救护车的时候,担心自己因此产生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对此,交警部门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根据这一规定要求,交警部门建立了因避让救护车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核销的无忧避让机制。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违法进行录入时,会有一个人工分拣的过程。如果发现是因为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录入系统。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避让救护车的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交警提醒大家,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无异于与生命赛跑。一个红灯的时间,真的等不起。因此每一位司机的礼让,不仅是文明的体现,更是对生命的尊重。除此之外,避让特种车辆不仅是文明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 (杨晶)

据《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