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社 会

二次酒驾又上路 严查重惩没商量

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近日,兴县一男子一年内两次“酒驾”被查获严惩。

近日,张某驾驶黄色豪爵牌两轮摩托车沿兴县玉春街由南向北行驶至盐业公司路段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吹的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执勤交警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在2020年4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处罚过,此次饮酒驾驶行为属于二次酒驾。对于张某的二次酒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其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