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 合

拉煤货车车头着火石楼消防成功扑救

救援现场

本报讯 (记者 臧媛慧 通讯员 李伟) 11月20日,石楼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称:石楼县罗村至石口路段有一辆拉煤货车发生火灾,情况紧急。

接到报警后,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出动1辆消防水罐车和7名指战员。指战员到达现场后,车头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着火车头部位有LNG车用气瓶泄露现象,十分危险。指挥员当即下达作战命令,首先由交警部门协同做好安全防护和现场警戒工作,随后由战斗员出一支水枪对货车气瓶靠近着火部位及车头进行覆盖灭火,确保明火被全面扑灭。最后,充分进行冷却,确定无复燃可能后,收整器材归队。此次灭火救援,体现了石楼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团队协作、机智果敢的作战能力,也为今后灭火救援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针对货车上路行驶,石楼消防安全提示:一是货车长时间行驶过程中,刹车片磨损容易产生高温导致轮胎着火;二是冬季车辆刹车过热后,利用洒水降温易造成路面结冰,因此高速公路沿途不要给车辆加水,在行至下坡路段时,请减速慢行,注意刹车温度,避免轮胎起火;三是做好轮胎保养,及时更换轮胎,避免轮胎自燃事件;四是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五是车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一旦遇到火情,可以迅速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