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4月16日,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我市3人获得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殊荣。
据悉,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共194个集体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省有4家单位获得该殊荣;全国391名个人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省有10人获得此殊荣,我市3人受到表彰,分别是原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国裕,岚县王狮乡石桥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彪,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李奇。
本次电视电话会议,五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作了发言。在京部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这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优秀代表,为守护食品安全作出了杰出贡献,发挥了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他们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作风优良,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非凡业绩,赢得了广泛赞誉。